2009年12月14日

境外茶攻陷大賣場

【茶人詹台北報導】大賣場賣境外茶,消費者如何自保?

台北縣消保官調查發現,家樂福、大潤發、遠百愛買等大賣場自有品牌茶葉、茶包,以及悅氏、光泉等知名大廠的茶飲料,幾乎都以越南茶混充台灣茶在市面上販售,包裝標示產地為台灣,消保官要求2個月內加註原產地及混合比例標示,否則將開罰。

消費者面臨知名賣場都會買到來源不明的茶,直到被查驗出來,竟然還有寬限期,簡直忽略消費者的權益。是台灣茶或是境外茶,還是台灣茶加了部份的境外茶,既然在販售時沒有標示清楚,已經在商業行為中構成不實標示,又為何可以繼續販售,而沒有採取下架的處分?

這樣的措施無疑是讓廠商先上車後補票,標示不清在前,事後補救還來得及?那麼,往後更多的食品標示問題不就開了方便之門,反正業者先闖關,查到再來補救,查不到就賺到。那消費者呢?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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