池宗憲在文章中指出:「將買文物當投資或收藏,買方不熟悉賣方「有限保證」或「不擔保」,其實都算自己的「責任」。若不了解這點,只能怪自己「看走眼」,將買錯當交學費?
不想走冤枉路,應該利用專家目鑑,史料判鑑,用科學鑑定等方法,來求得相對客觀性,並藉此評估拍品的真實性與價值。
那麼,當你尚未做好上述拍賣基礎功時,必須做好第一道防線:那就是嚴格遵守「不盡信拍賣目錄」的原則。進一步將目錄條列的「款識」、「品相」、「說明」、「參閱資料」提出質疑,而非被精美圖文與動人說明給牽著鼻子走。」(全文收錄於11月號《藝術收藏+設計》雜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