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4日

律法生活的芬芳(一)

【茶人詹台北報導】法務部培養司法官人文素養,就從基層做起。正在板橋地院受訓的學員,接受了一次茶香的洗禮。

這是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第50期學習司法官班邀請池宗憲演講「泡茶的律法」。 板橋地院法官兼庭長樊季康表示,品茗可以開擴準司法官的胸襟視野,培養豐富的人文素養,陶冶其性情並修養品格。

池宗憲以唐代人泡茶講究律法,提出了:「凡木可以煮湯,不獨炭也。惟沃茶之湯,非炭不可。在茶家亦有法律:水忌停,薪忌熏。犯律逾法,湯乖,則茶殆矣。」

距離遙遠的唐代,與現代人泡茶所講究的調和息息相關!池宗憲指出, 火與水本相生卻又相剋。相生:水生木,木生火。相剋:水剋火。

原本水火不相容的狀態,因為煮水的介入,兩者就可以相容。相容就是生命互動美學的修煉!這是一種風生水起、火到味生,這是一種吸吮了悟,這是一種擺脫羈糜的心靈解放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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